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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校尝鲜职业科技经纪人 相关老师可破格晋升职称

来源:楚天金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22 16:00:37

  楚天金报讯 (记者解鸿震 实习生黄策)记者日前从武汉市科技局获悉,为推进在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近期已确定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江汉大学等四所在汉高校作为职务科技成果改革试点。试点高校将设科技中介和职业科技经纪人,相关老师不承担硬性教学任务,可破格晋升职称。同时,对于技术经纪人在武汉市内转化武汉市的科技成果,按交易额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武汉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打破目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性束缚,解决发明人评职称难、权益保护不够的问题,试点高校将逐步建立教师分类评价机制,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突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值、利润和经济效益的考核权重,不硬性规定教学工作量要求。提高社会服务与推广型职称评审占教师职称评审总数的比例。畅通创新创业科技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渠道,对在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实行特殊评审或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同时,为提高职业科技经纪人的积极性,对于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面向武汉市内企业开展技术转移和合作,按照其履行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对于技术经纪人在武汉市内转化本市的科技成果,对其促成的非关联方之间的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经市技术市场管理部门审核认定,按其上年度实现技术交易额(不低于10万元)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各高校设立的专业从事技术转移的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  

为保证试点成功推进,武汉市科技局还将与试点高校建立协调沟通机制,了解掌握各高校的试点进展情况,及时与各试点高校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目前,四所试点高校均已成立专门机构,来推进此次改革。  

■背景  

“三权”不明影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  

金报讯(记者解鸿震 实习生黄策)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楚天金报曾在今年4月份做了重点系列报道。比如,政府部门对职务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收益权过于集中,审批程序繁琐、周期过长,影响了成果转化的时效性;高校的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相对有限,授权不充分,高校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难以有效发挥;高校职务发明人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重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影响了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此外,目前高校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多、职责不清,分配权不明,没有形成促进成果转化的合力,严重制约了成果转化,也是在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链接  

我省多项举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理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处置权、收益权和分配权等“三权”关系,近两年来,武汉大胆探索,先后出台了《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黄金十条”和《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的“武汉九条”等举措。湖北省也出台了《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的“科技十条”等政策。